| 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②社保证明(指****年1月至****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现修改为: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②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年6月至****年8月或****年7月至****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的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②社保证明(指****年1月至****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现修改为: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②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年6月至****年8月或****年7月至****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同类项目业绩” 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5分。 注: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作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作加分依据。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若所提供业绩为EPC工程,投标人须在所提供业绩的联合体中担任设计单位。 现修改为: 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累计最多得8分。 注: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作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作加分依据。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若所提供业绩为EPC工程,投标人须在所提供业绩的联合体中担任设计单位。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岗位不能兼任)” 1.项目负责人: 1)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2)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①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职称证书作证明资料,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作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须有效反映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的岗位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②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作加分依据。 2.其他项目人员: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 注:①须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的不得分。②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年1月至****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 现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 1)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2)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①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职称证书作证明资料,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作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须有效反映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的岗位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②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作加分依据。 五、补充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