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铁路物资-材料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HBSJ-******TL-******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第二批次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板、防排水板)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G**包: 1.贵方于****年8月**日已组织本项目G**、G**、G**、G**、G**、G**包件开标工作,请问上述包件的中标人是否可以参与或中标本次G**包件? 回答:可以。 2.电子投标保函暂停前已开具,是否可以使用暂停前开具的电子保函。 回答:可以。
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上述调整后,形成的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该文件为依据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