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尾水提标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上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条技术设计要求“3.2进水参考水质及设计出水标准中总氮指标以水质表中≤**(**)mg/L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产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