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9月9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年**月**日9时**分**秒。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