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JLZHPG[J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渡口区老旧市政管网供水能力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大渡口区老旧市政管网供水能力改造工程(一期)监理”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一: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告招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名称,中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中标价格等中标结果,评标委员会组建方式、成员名单、评标意见等信息----请明示每位专家给大纲打分明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是业主专家打分明细 ****年**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也有这个规定 若不公示请说明原因 回复: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告招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名称,中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中标价格等中标结果,评标委员会组建方式、成员名单、评标意见等信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与《重庆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年版》要求一致,也符合《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
提问二: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招标人: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高企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