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单位,招标公告第三条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以最新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