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4ebbfa**-5b**-****-****-e**c**7b****|SC_CLCGZHPGF[JS];**c****3-f5c2-****-9cab-8aba********|SC_CLCG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踏勘具体安排如下:踏勘时间:****年9月**日**:**踏勘集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东路**6号踏勘联系人:陈经理电 话:**********7踏勘时,投标人须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发生投标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