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5,**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A******************8) 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曹娥镇新建工程(招标编号:A******************8)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调整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舜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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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