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监理)补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项中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内容修改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2、本项目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补充提供给各投标人,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补充《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内容如下: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足额补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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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