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部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总监承诺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3个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关于承诺函的模版要求“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请问应该按照哪个要求进行承诺?。 回复:以上内容文字不同,表述意思相同,请仔细阅读理解,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办事处红港村1-**号 联系人:马丹丹 联系电话:**********5 时间:****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