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1.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监理业绩要求: 近5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监理业绩 。 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①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运工程”)或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②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环境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③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岗位登记截图为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