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JLFW_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里“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佳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