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条件:投标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施工合同价3亿元及以上高速公路的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或一个施工合同价3亿元及以上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的施工。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施工企业,且按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类的,除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外,其余业绩免于提交与审查;(3)信誉良好,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3. 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最多可参投 1 个标段组,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投标人参投某个标段组时,须对标段组内各个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一并提交,其中,标段组内各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可共享,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应分别编制。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的规定,按照每个投标人在每个标段组内最多只可参投1个标段的原则,确定每个投标人在其所参投的每个标段组内可参投的一个具体标段。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若对同一标段组投标,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表5.2.1的规定,确定关联企业各成员参投的具体标段,每个标段只能分配给关联企业的一家单位参投,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关联企业的一家单位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标段组的资格。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项目经理和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等信息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