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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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大坪乡、麦市镇、塘湖镇)施工(项目名称)TCZX-******GL-********1(招标编号)****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大坪乡、麦市镇、塘湖镇)施工(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项目性质:“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工程”现更正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现更正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3)目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咸宁市宏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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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