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FJSZBZJL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安市前锋区凉水井水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凉水井水厂及监测控制站项目监理补遗文件**号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本“补遗文件**号”是“广安市前锋区凉水井水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凉水井水厂及监测控制站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号”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号”为准。具体补遗内容如下:1、现将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的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其他人员资历 4、造价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本项中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效力相同)修改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其他人员资历 4、造价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本项中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效力相同)2、本项目其余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本补遗书的调整内容。招标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