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及隧洞开挖剩余土石方处置一体化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一、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及隧洞开挖剩余土石方处置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和公告修改: 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纳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