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姆渡镇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A******************2)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由1年(**个月)调整为2年(**个月),具体调整位置如下:①合同条款**.3.3(1)(P**页)“待结算审核结束满一年复验合格后**天内支付结算审核价的1.5%”调整为“待结算审核结束满两年复验合格后**天内支付结算审核价的1.5%”;②合同条款**.1(P**页)“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调整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③工程质量保修书(P**页)“工程保修期(1)水利工程为1年”调整为“工程保修期(1)水利工程为2年”、“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调整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④(二)投标函附录(P**页)“缺陷责任期1年”调整为“缺陷责任期2年”。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招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