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莱西市院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及招标控制价变更为********元。 二、原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6.**元”, 变更为:“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7元”。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3.4.5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招标设计费基准价暂按******3.**元计取。设计部分报价要求: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2.最低优惠率3%。3.投标设计费暂以建安工程费********元为取费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费比例:**%。设计部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收费基准价的**%(优惠率3%),计******6.**元。要求投标人填报设计费报价、优惠率。设计费报价暂按设计收费基准价×(1-优惠率)计算填报,且优惠率不得低于3%,否则投标无效。” 变更为:“本项目招标设计费基准价暂按******0元计取。设计部分报价要求: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2.最低优惠率3%。3.要求投标人填报设计费报价、优惠率。设计费报价暂按设计收费基准价×(1-优惠率)计算填报,且优惠率不得低于3%,否则投标无效。” 四、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合同价格形式:2.1设计费价格形式: 固定优惠率,最终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计费额进行计算。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费比例:**%,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取费基数计算,优惠率 % 。” 变更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合同价格形式:2.1设计费价格形式:固定优惠率,最终的设计费按照如下方式计取:最终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计费额进行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下浮**%,施工图设计费比例**%,中标优惠率 %。” 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内容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