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经采购人核实,对规范进行更新
更正内容: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序号1服务要求中“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或公安部《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装财传发****] **2号) 中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更正为“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入围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8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联系方式:编制、开标:****-******5 评标:****-******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编制、开标:****-******5 评标:****-******3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