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绿色循环科技产业园(二期)设备采购及后期运维项目—工艺 设备(项目名称)采购/标段招标文件答疑通知(1)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中“报价唯一”内容为:
现修改为: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八投标报价内容为:根据第五章附表设备清单进行报价,各分项的报价总和应与投标函中的总价一致,若分项报价总和与投标函中得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得总价为准。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现修改为:根据第五章附表工艺系统设备清单要求进行报价。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评价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更正为:采用下列B方式计算评标基准价。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年**月 **日 **时 ** 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招 标 人:成都市新都区科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朋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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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