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度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年度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一)相关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第一篇第三条(三)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总所授权的原件,请问:因律所已使用电子公章,电子公章《授权书》彩色打印件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质疑2:第二篇第二条第(二)点:招标文件提到“入围供应商据以二次报价,价低者中标”,请问届时根据具体案件,若入围供应商因该案件存在利冲、不擅长该类案件等,可否放弃二次报价,不参与该案件的二次竞价? 答:见采购文件第六篇采购合同。 质疑3:请问本次磋商是否一定会进行二次报价,还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二次报价? 答:见采购文件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 质疑4:第四篇第二条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1)合同纠纷的范围,是否必须约定的纠纷类型带有“合同”二字才是有效业绩。如民间借贷纠纷、欠款纠纷,大类属于合同纠纷,是否为有效业绩。 (2)招标文件要求物业等批量案件不作为有效业绩,但只提供一两件物业案件可否认定为有效业绩。 (3)法律文书提供起诉状、传票、判决书、执行文书是否任一都可以,是否有要求? (4)合同纠纷仅代理执行阶段,可否算一件有效业绩? 拟派人员部分: (1)招标文件要求“具有法律相关专业背景学历、提供学历证明”,该证明是否毕业证(自考毕业证)、学历证都可以,只要证明是法律相关专业的? 答: 商务部分: (1)大类属于合同纠纷视为有效业绩。 (2)物业纠纷类案件不作为有效业绩。 (3)胜诉案件业绩需提供判决书,其他业绩需提供法律文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法院文书复印件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4)不算。 拟派人员部分: (1)法律相关专业的学历证明均可。 注:已发出的采购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供应商已知晓该通知内容。 采购人: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和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 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