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S**5 工布江达县同吉村至朝朗村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 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S**5 工布江达县同吉村至朝朗村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以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连续三年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级及以上得5分,连续2年信用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3分, 一年信用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得1分”。更正为:“信用评价结果得分:以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年度(或****、****、****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并提供截图。企业连续三年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级及以上得5分,连续2年信用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3分, 一年信用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得1分。” 特此通知。 林芝市交通规划室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