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信价量化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中的内容作出澄清:2.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表八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作出提醒:本声明内容涉及投标文件否决性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内容),投标人应按自身实际情况对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点进行勾选,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3.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表九 标后履约承诺书”作出提醒:投标人应按自身实际情况对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点进行勾选,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4.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的内容作出澄清:本项目使用信价量化评标法,对技术标内容不作要求。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如出现没有工程数量的项,投标人可不作填写。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