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尤溪县联合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一、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控制价:******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现更正为:最高控制价:******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其余各处涉及控制价及暂列金处以本补充通知金额为准。 二、 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 **:**分,相应顺延至****年**月**日 **:**分;定标时间为****年**月**日**:**分。因系统原因,招标文件时间项无法更改,时间节点均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