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 关于****年桂平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大湾镇耀团村、江口镇三布村)**标段(大湾镇耀团村)(项目招标编号:E******************1) 的相关事宜更正如下 :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1+3%)。 ” 现更正为:“(3)评分标准:a.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B.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桂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桂平市西山镇中山北路(乳泉小学旧址) 邮编:******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0 2.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福桂三千城B#-**3号铺 邮编: ****** 联系人: 冯工 电话: ****-******0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