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饶平县樟溪镇柘林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饶平县樟溪镇柘林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公告如下: 1、****年9月**日发布的饶平县樟溪镇柘林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原招标文件P**页中2、工程获奖描述不够准确,现更正如下: 工程获奖是指与市政工程类有关奖项,不限于工程主体奖项。请以本次更正的内容为准。 本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一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与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年 9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