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ZXZFCG****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问:现有潜在投标人咨询采购公告的“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项目内容开发、测试并通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无误后进行终验。”与采购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其中维修及系统升级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不一致。答:现澄清以采购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其中维修及系统升级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白凤大道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号三楼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