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 代理商。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 |
| 项目名称 | 立即查看 | 招标编号 | 立即查看 |
| 招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代理机构 | 立即查看 |
| 关键信息 | 立即查看 | 招标文件 | 立即查看 |
| 文件编号 | |
|---|---|
|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 代理商。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