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AKeSuZHPGFCB[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新和县纺织服装饰品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二次的澄清说明至潜在投标人:新和县纺织服装饰品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二次对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说明: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现变更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通知**条: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了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内容外,其他的盖章要求均为盖联合体牵头人章,招标文件所说的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现变更为: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了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内容外,其他的盖章要求均为盖联合体牵头人章,招标文件所说的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新和县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