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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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位潜在投标人: 建始县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EPC)项目(ESJS-******FJ-********1)于****年9月5号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以下内容作出第二次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目投标报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得分修改为:
招标人: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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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