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钢结构、室外景观环境及附属设施) 施工招标澄清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澄清内容: 现就本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评标办法评分点的基础参数设置进行修正,修正内容不涉及原招标文件内容。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变,本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