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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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因投标函大写栏无法手动编辑,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A)及3.2.5条相应内容作如下澄清: 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和五、价格清单”为固定格式。现对本项目关于投标报价作如下补充说明:①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函的大写栏中注明“投标报价费率为**.**%”,小写栏中注明“**.**元”。小写栏中“**.**元”,视同“投标报价费率为**.**%”。②“五、价格清单”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变更为: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和五、价格清单”为固定格式。现对本项目关于投标报价作如下补充说明:①小写栏中“**.**元”,视同“投标报价费率为**.**%”。②“五、价格清单”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本澄清修改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汉川市汉江乡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海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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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