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VTE质控系统软件及相关配套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宜宾陆辰商贸有限公司,更正为: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8,**0.**元 ,更正为: **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9,**0.**元,更正为:**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7。
3.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4.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7。
5.监督部门: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室。
6.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将军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广场东路2栋2单元6楼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7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