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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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崇阳县****年农村公路建制村双车道及次差路面改善工程(3标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崇阳县****年农村公路建制村双车道及次差路面改善工程(项目名称)崇阳县****年农村公路建制村双车道及次差路面改善工程(3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编列内容”中:投标报价扣除 **0章费用后的1.5%。更正为:“安全生产费为投标报价扣除**0章费用后的1.5% 。”
招标人: 崇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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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