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号
标段编号:A**********************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1)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西周海塘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1、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叁拾陆万陆仟壹佰肆拾玖元整(¥********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零陆拾玖万陆仟捌佰伍拾柒元整(¥********元,即招标预算价下浮 8%)。 2、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标段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下限值为****** 元;土建安装、景观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为****6 元。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3 条款、**.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补充约定条款等合同条款内容部分修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4、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5、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供参考),详见附件。 6、提供澄清版施工图纸(西周海塘施工图扫描件********),详见附件。 7、提供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发布本工程澄清版招标文件【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西周海塘改造提升工程(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西周海塘改造提升工程)[1.1].招标文件】及其 PDF 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澄清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