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 河池东兰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二、 项目招标编号: E******************1 三、公告内容: (一)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因故暂停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 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正文部分 3.3.2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 出现特殊 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现将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日历天。 请各投标人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回复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至以下指定地址或电子邮箱( 纸质 材料递交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电子 材料发送 邮箱: **** )。逾期未回复者,将视为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 。 四 、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 五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招标人: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东兰供电局 地址: 广西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纳坪路1号 联系人: 杨洲 电话: ****-******5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 张秋媛、农英婵 电话: ****-******4、**********0 招标人: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东兰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