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3,**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纳溪区倒流河北侧**米道路工程(二环路与九川路连接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澄清 一、3.1.1资质条件:“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具 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二、 招标文件招标范围:“ 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 修改为“ 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 5 年 9 月 1 1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