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信誉良好,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若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则同一合同段内的关联企业的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3.4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内的设计人(福建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