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南岸区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心理健康设备采购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南岸区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心理健康设备采购”补遗发布如下: 1、 本项目 最高限价******.**元 ,其中暂估价****0.**元;暂估价必须按招标人发布的金额填报,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清单以本补遗文件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修改为:1万元整(人民币)。 3、招标代理费修改为:“以本项目实际委托代理招标内容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渝招投协【****】**号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费(试行)》的通知收费标准的**.3%计算,单次代理计算费用不足****元按****元计取。该费用包干含税,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本项目图纸以本补遗文件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本项目采购合同以本补遗文件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6、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若本次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