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系统改造运营 首次公告日期:****年8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2.1 将原招标文件第**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中类似项目管理经历:“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承担过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运营业绩(不包含应急项目),每项**分,此项最多计**分。以上业绩同时包含渗滤液全量化工程建设内容的计**分,此项最多计**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项目合同签字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2.承担过业绩需提供距本项目开标时间最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出水报告或由当地环保部门通过在线监测数据监管平台导出的小时均值数据且加盖公章,并连续稳定运行**天,出水指标全部达标,否则运营、建设均不计分。” 更正为: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 ①承担过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业绩,每个计**分,本项最多得**分; ②业绩包含渗滤液全量化运营的,每个计**分,本项最多得**分; ③业绩包含渗滤液全量化工程建设内容的,每个计**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1.以上①②③业绩可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项目合同签字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3.承担过业绩需提供距本项目开标时间最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出水报告或由当地环保部门通过在线监测数据监管平台导出的小时均值数据且加盖当地环保部门公章,并连续稳定运行**天,出水指标全部达标,否则均不计分;4.应急项目不计分。 2.2现将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延期至: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 ** 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年 ** 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6号 (3)联系人:朱丽群 (4)电 话:**********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8号 (3)联系人:曹俊卿 (4)电 话:****-******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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