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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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2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二批次)监理 澄清**号 各投标人: 本“澄清文件”是“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二批次)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R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R有,具体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要求不一致,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高发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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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