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 时 ** 分 ** 秒[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日。],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在线递 交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G**8线福安下白石白招至渔江段公路工程(施工) 补遗书第2号 各投标人: 现对“国道G**8线福安下白石白招至渔江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1)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1、因固化清单金额有误,现重新上传固化清单,请各投标人及时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本项目变更公告处下载新发布的固化清单,并采用新发布的固化清单编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第2号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