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第二中学宿舍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9月5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if !supportLists]1、[endif]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评审评分表中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的评审标准修改为: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响应-览表、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偏离表的,本项计 0 分。②所投空调技术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且无缺漏项的,本项计**分;每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7分;本项扣完为止,未响应或不满足或负偏离**项及以上视为无效投标。③除空调外其他投标产品全部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且无缺漏项的,计3分;每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0.2分,最多扣3分。④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全部照抄招标文件原文的,本项计 0 分;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款中范围或区间指标(如:以“不小于/不大于/≥/≤/>/</-……”等符号加前缀或连接),投标文件没有对应固定指标响应的,视为未响应并按第②、③项对应扣分。 注:空调的技术参数提供产品封面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中的铭牌对应的参数明示值作为评审依据,同时提供所投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截图及链接网址和检验机构有效查询电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评审评分表中产品能效比的评审标准修改为:产品能效等级在满足一级情况下,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在《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5-****)规定的数值上按以下标准计分。 1)大1.5P空调:APF>5计3分; 2)2P空调:APF>4.5计2分。 注:提供产品封面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中的铭牌对应的参数明示值作为评审依据,同时提供所投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截图及链接网址和检验机构有效查询电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评审评分表中供货安装的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供货安装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计划及安排;②供货实施及保障措施;③应急预案④质量保证措施⑤安装调试及验收。 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内容严谨、描述详细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具有针对性的计 **分,有缺漏项的每一项扣 6 分,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计分。 [if !supportLists]4、[endif]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表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4.1、大1.5P挂机分体式空调(变频)中原“**)额定制冷功率(W):≤****”修改为:“**)额定制热功率(W):≤****”; 4.2、2P挂机分体式空调(变频)中原“**)额定制冷功率(W):≤****”修改为:“**)额定制热功率(W):≤****”; 4.3、3P挂机分体式空调(变频)中原“**)额定制冷功率(W):≤****”修改为:“**)额定制热功率(W):≤****” 4.4、第二节 质量要求中增加“★1.6 所投空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中原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黎贵兰 电话:****-******2 2、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临武县第二中学 (2)地 址:临武县新村路**号 (3)联系人:陈主任 (4)邮 编:****** (5)电 话:**********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九楼 (3)联系人:黎贵兰 (4)邮 编:****** (5)电 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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