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川区泸州街**号-**1号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泸州街**号-**1号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 补遗 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 补遗 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文件 质疑1:在招标文件1.4.1项第2财务要求:****年、****年、****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年成立的公司,已有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否进行投标?2、在招标文件1.4.1项第3.2 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规模:改造面积不低于****0㎡。工程规模是新建总面积****0㎡以上,不低于****0㎡,是否符合业绩规模要求? 回复: 1.不满足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2. 财务要求”规定执行。2.已调整,详见补遗文件。 二、 补遗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3.业绩要求”中“工程规模:改造面积不低于****0㎡”修改为: “工程规模:改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0㎡”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年 9 月 9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