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SL_ZHPGF2_7_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就本项目作如下补遗说明:1、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条修改为:“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经验(5分)具体描述:一、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1分):拟投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近 ** 年(****年1月1日至****年**月**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万元的河道、渠系治理或水生态环境治理类业绩;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等2项验收之一的验收材料中签字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为准;每个类似工程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二、企业业绩(4分);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具有近**年(****年1月1日至****年**月**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万元的河道、渠系治理或水生态环境治理类业绩;业绩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2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3-****)要求;每个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2、关于永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余内容不变,本补遗说明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公告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本招标内容的更新。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永丰县水利局****年9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