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湿地修复保护项目(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业绩要求中“? 近 3 年( **** 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具有(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项目。 注: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超过 1 个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宜为已完工项目。”更正为:“? 近3年( **** 年 ** 月 **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具有(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项目。 注: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超过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宜为已完工项目。”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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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