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绿色智慧园区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BSY-******FJ-********1)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绿色智慧园区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BSY-******FJ-********1)现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材料暂估价合计更正为:****3.**元(不含税);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号项目为评审项,其评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不属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条款要求“不允许偏离”的范围;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清单所要求的形式填写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报价清单中所涉及的设备部分,须按本澄清公告附件中的《设备报价表》的格式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或其他投标人认为可上传的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十堰城发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