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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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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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4申请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限制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