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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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4.1的内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二、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的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的内容“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的内容“****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其余涉及到此部分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招标人:金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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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