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二、设计人员配置 1、设计负责人(1人): (1)若投标人为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的单位,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1.5分。 (2)若投标人为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资质的单位,设计负责人具有农田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 注:设计负责人最多得1.5分。 2、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1人): (1)若投标人为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的单位,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得1分。 (2)若投标人为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资质的单位,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农田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注: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最多得1分。 3、水工专业负责人(1人): (1)若投标人为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的单位,水工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专业:水工结构)得1分。 (2)若投标人为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资质的单位,水工专业负责人具有农田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注:水工专业负责人最多得1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①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施工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②以上人员岗位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计分;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九)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